美国大选到底谁赢了?最近媒体们都在宣传很多州翻蓝了,拜登赢了特朗普。
那么实际上媒体说的算数吗?
今天我就从法律角度来说一下到底谁赢了。
又有人说拜登大规模作弊,拿了一堆死人票。
我今天也不会讨论作弊问题,这个问题先搁置。
美国Unites States,从字面意思上就看得出他是联合了一堆的States组成的一个大国家。
State这个单词有翻译成国家、也有翻译成州。通常我们会把美国内部的那些小的国家称为州。
总统大选其实也是各个州之间的一次博弈。
美国规定的是选举人票制度,也就是每个州普选,选出来的那个总统候选人获得该州全部的选举人票。
大州像加利福尼亚,有2参议员+53众议员,一共55票。
小州像蒙大拿,有2参议员+1众议员,一共3票。
大州小州看的是人数,参议员都是两个,众议员看人数。
比如阿拉斯加,地方大,人少。有2参议员+1众议员,一共3票。
那么美国宪法是怎么规定的呢?
美国宪法第二条就是专门讲总统选举相关内容的。
全文链接:http://www.171english.cn/news/beijin/articletwo.html
今天我们说的重点就在里面:The Congress may determine the Time of chusing the Electors, and the Day on which they shall give their Votes; which Day shall be the same throughout the United States.
翻译过来就是:国会可以决定选举选举人的时间和他们投票的日期;在全美国,这一天都是一样的。
为什么选举人投票必须在同一天?
其实是为了防止偷看对方底牌!
就像赌博,玩21点,如果你先可以作弊看到对方的底牌,你再进行操作,那么你的胜率将会提高很多,获得巨大的不公平优势。
每个州也是一样,如果别的州先投完,你再投,那么最后那一些票实际上就左右了整个胜负,是耍赖作弊的行为。
美国宪法为了堵住这个漏洞,规定各州必须同时亮出底牌,以保障公平。
这种行为宪法是禁止的,不过当时科技不发达,就规定必须在同一天,而现在看来,网络发达,信息畅通,其实应该设计为同一时刻会更合理。
有人说,那大家在当天票都没统计完,那么怎么办?
很简单,当天票数出来谁多,选举人就投谁。
所以11.04的凌晨,特朗普宣布当选,是严格符合宪法要求的。
那么历史上是怎么计算的呢?
历史上1876年美国第23次总统大选就也出现过类似情况。
蒂尔登获得了184票,海斯则获得165票。
当天有三个州19票一直还是悬而未决,没有宣布谁获胜,还在计票。
这三个州是佛罗里达、路易斯安那州、南卡罗来纳州。
还有俄勒冈则有一名选举人因为是“当选或任命的官员”,被宣告违法而遭到撤换。
海斯当天宣布自己胜选,因为那四个州都是领先的,加上去就是185票。
蒂尔登也宣布自己胜选,并坚持要求继续计票。
这次特朗普宣布自己胜选,因为好几个州是领先的,加上去是超过270票的。
拜登也宣布自己胜选,并坚持要求继续计票。
历史上结局是怎么样的?
最后时任总统格兰特直接出面要求停止计票,剩下20票按当天的情况直接算给海斯。
海斯最终185票,蒂尔登184票。海斯胜出。
这一次时任总统特朗普也要求停止计票,剩下的票也应该按当天的情况来算。
这个停止计票的做法,是符合宪法精神的,也符合历史上选举的处理方式的。
所以我们可以说从法律角度来说,特朗普赢得了这次总统大选。